南丹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3人,为做到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特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书记员3人。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4.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5.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6.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7.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8.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6日至2002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热爱人民法院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址:南丹县人民法院5楼政治部(503室)
3.报名方式:
(1)填写附件《南丹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时按照招聘条件进行初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机试
1.笔试、机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南丹县人民法院。
3.考生需自带一台笔记本电脑(充满电)以便参加速录考试。
(四)面试
笔试、机试结束后,由南丹县人民法院按照成绩高低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体检
入围人选由南丹县人民法院通知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人员缺额时,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六)考察
由南丹县人民法院评审小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院领导班子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由政治部直接通知。
四、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1年(不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工资待遇按相关文件精神每月按3100元核发(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部分)。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南丹县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址:南丹县城关镇锡都南路
联系电话:0778-7232098
附件:
南丹县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