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巴马瑶族自治县部分重点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巴马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1名;
2.巴马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巴马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巴马商贸融通有限公司、巴马农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各1名;
3.巴马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巴马商贸融通有限公司、巴马农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巴马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各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及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任职经历,熟悉经济管理、企业管理、金融业务、财会业务、房地产业、旅游开发、商贸融通、农林开发等工作。
3.了解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以下的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上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董事长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任科级(或相当科级)及以上干部;⑵现任县级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负责人(指领导班子成员)或县级以上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相当科级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满足上述2个条件之一即可)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任股级及以上职务干部(属股级职务的,需任满3年以上);⑵现任县级及以上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相当股级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属相当股级职务的,需任满3年以上);⑶现任规模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⑷ 曾有在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或规模以上企业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满2年及以上经历。(满足上述4个条件之一即可)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特别说明:以上任职年限和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公布之日。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或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参加应聘并任(聘)用的,其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调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公务员、参公、事业人员身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因个人原因,导致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桂国资发〔2016〕5号)有关规定确定。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实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考察、任(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2018年2月上旬至2月底)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