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精神、《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函》(河卫人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工作实际,现将河池市人民医院2021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面试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入围面试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名登记表;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资格复审。
1.时间:2021年6月10日-16日(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河池市人民医院人事科(教学综合楼8楼)。
3.其他要求:
①考生应主动向招聘单位汇报面试前14天旅居史、接触史。
②工作人员及考生需做好个人防护及手消毒工作,全程佩戴好口罩。为避免造成人员拥挤,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安排有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考生间距应当在1米以上。
③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时间:2021年6月18日上午8:30开始(星期五)。
2.面试地点:河池市人民医院教学综合楼5楼。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官逐一向考生提问。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对照参考答案、测评标准打分。
4.面试成绩的确定和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计算方法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二、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由面试考官组研究,请示考场主考官后加试。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凡面试的职位,有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的,该职位不得空缺。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在当天上午8: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抽签前,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电源并交候考室监考员统一保管,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9: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他要求
1.考生应向工作人员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进行手消毒,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好。
2.考生需签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3.无健康码或体温异常者将不允许进入考场。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将由医务人员带至隔离室并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4.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间隔1米以上入座,不得随意走动。
5.用过的口罩需弃置指定的垃圾桶,不可随意丢弃。
四、其他
本公告发布以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能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联系电话:河池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778-2281413
附件:附件1:河池市人民医院2021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面试人员名单.xls
河池市人民医院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