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岗位限定35岁以下的,1987年09月30日至2005年09月30日期间出生;岗位限定40岁以下的,1983年09月30日至2005年09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或大专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和除派出所、监管场所、应急处突专业队伍、在乡镇办公的交警中队等基层一线单位及艰苦边远地区以外的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学历不得低于大专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还应当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辅警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2年的(因工作需要除外),或已满2年但未能提供正常离职证明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证件照,白蓝、红底均可);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主信息、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均可);
6.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7.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现场报名地址及电话:
广西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南山路1号九楼辅警办,报名咨询电话:0778-7922392;
(四)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资格审查由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应聘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聘用程序
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部分组成,应聘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进行,时间45分钟,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复习范围见附件3)。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其他环节,笔试成绩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1)参加笔试的人员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笔试时间:2023年0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成绩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1)参加面试人员为笔试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2023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3.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确定(见附件4)。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4)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笔试、面试合格人员。
(5)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