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福建公务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身上有纹身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书记员:5人
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7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运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法学专业及计算机专业类毕业生优先,有在法院、检察院从事书记员工作半年以上经历的优先。
主要职责包括: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6日